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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买了后空置,就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来源:案例分析    发布时间:2022-08-19 17:23:47
案例:
许多业主会有这样一个疑问,自己买了房但空置着,那在正式入住之前还需要交物业费吗?
答案是肯定,要交物业费。
可能有些业主会不明白,我的房子明明空置着,没有人入住,没享受到物业提供的服务,怎么还要交物业费呢?
接下来,就通过一篇文章,给大家仔细分析一下问题。
徐女士去年购买了一套期房,在办理入住手续时,检查房屋发现不少细节质量问题,但因为当时全家要出国,就给开发商提出自己的建议,希望能整改,就出国了。
之后的一年,房子一直空置着,直到徐女士回国,发现房子质量问题仍然没有解决,而物业公司却发来许多催缴物业费通知单。
徐女士觉得很冤,当初明明给开发商写了自己的意见,然而等到现在问题仍然没有解决,还要缴纳那么多物业费。
同时,徐女士还表示自己当初只和开发商签订了合同,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办理房产过户,就不能算是业主,所以物业公司说自己应该缴纳物业费的说法不合理。
案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也就是说房屋买卖中,从严格意义上讲,应当是以产权证的登记和取得作为最终的交付标准。根据有关规定,只有产权证才是产权人享有和行使有关财产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
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开发商销售的房屋大多数都是期房,而从房屋验收交接到产权证办理下来,往往有一个比较长的周期,这就使房产的实际交付和权属证明的取得无法完全同步。
同时,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也就是说,在房屋买卖过程中,买卖双方已经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那么不动产的物权已经由出卖人转移到买受人。
在本案例中,如果徐女士当初已经和开发商签订过房屋买卖合同(除合同中特殊约定),根据规定已经成为房产的所有人,也就是业主。
《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 物业交付给业主后,物业费由业主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承担,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已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所以徐女士应该按时足额交纳物业费。
虽然徐女士对开发商提出了自己的意见,但如果这些意见不构成法定或者约定的、不能交付的情况(比如房屋未经正式验收合格),则说明该女士对房屋的交付已经表示认可,她可以要求开发商对细部问题进行修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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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俞张晗

编辑:李梦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