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稀老伯,心系民生住在观巷27号4单元的蒋大伯今年已经70多岁了,但今天他执意找到“民意直通车”栏目组,希望他们能帮他解决一件困扰已久心事。
“民意直通车”的记者了解到具体情况后,跟随蒋大伯来到了位于拱墅区观巷27号楼下,只见这幢“年龄很大”的楼前正在施工,施工地用金属支架和绿色的网围了起来,防止路人误入,透过围栏缝隙向里看去,有一个方形的水泥基坑,因为连日下雨,里面积蓄了不少的水,水坑里面滋生的蚊蝇,影响周围住户的生活质量。
上下楼不方便,久不见老同事接着蒋大伯缓缓说出事情的来龙去脉:观巷是一个老旧小区,楼层七层,但都没有电梯,这里面住的都是上了年龄的老人,大家腿脚不利索,上下楼都很不方便,有时候两天才去买一回菜,甚至有些老同事老街坊很久还不见一面。
好不容易等到小区加装电梯,结果征求大家表决意见时又遇到了麻烦,每一户都有自己的看法,有的想装,有的不想装,这件事情就一直拖到现在。
困难重重,望眼欲穿其他楼栋有表决通过的,工程队到今年2月才来,断断续续的施工,一直到现在三个多月了还没装好,小区里的住户年龄都大了,就希望快点装好,早日坐上电梯。
接着,蒋大伯带着记者来到自己家里,在上楼的时候记者注意到,楼道前只留下了一米多的道路供人通行,地面凹凸不平,为防止人摔倒,特意在上面垫了几块木板,但走起来还是摇摇晃晃的,年轻人还好,如果是腿脚不便的老人很容易摔倒。
听四单元的楼道长孙阿姨说,她是这次加装电梯的牵头人,说起加装电梯这事,真是历经坎坷。
光是征求居民意见都进行好长时间,好不容易都征求完了,大家又对投票表决有意义,大家说法不一,孙阿姨就想找专业人士问问,法律法规到底是怎么规定这事的。
专业人士,解答疑惑关于投票表决究竟应该参照什么法律法规?我们星渡桥傅老师给出了一个回答,据傅老师介绍:根据
《杭州市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第十条有关规定:老旧小区住宅需要加装电梯的,申请人应当征求所在单元全体业主同意。商品房性质的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需要占用小区范围内业主共有道路、绿地等公共场所的,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还应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业主开展表决,经本小区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后,方可申请项目实施。
也就是说,老旧小区如果需要加装电梯,则需要该单元全体业主同意,同时还需要经小区“双三分之二”参与,和“双四分之三”同意才能实施。
想要同时满足以上两点并不容易,这也是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难的一个关键点。
同时,在跟孙阿姨了解过程中,还有业主提出电梯加装后日常使用和运营费用该谁出的问题。
傅老师也给出了回答: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申请人为电梯使用单位,负责加装电梯的日常使用和运行管理。本单元内同意加装电梯的相关业主为加装电梯的申请人;公有或者单位自管的老旧小区住宅由其所有权人或者委托管理人也可作为申请人。申请人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电梯的,由受托人依法履行电梯使用单位义务;申请人未委托他人管理的,由所在地的街道(乡镇)予以指导、协调和督促。经督促仍不能明确的,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停止电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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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俞张晗
编辑:李梦雅